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,贯彻落实学院和学校有关学生工作部署要求,加强学生动态管理,总结日常工作经验,讲评工作中出现问题,保证学生管理工作政令畅通,令行禁止,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根据校区教育教学实际情况,制定学生工作例会制度。
第二章 学生工作例会范围及要求
第二条 班委会例会要求
在辅导员的主持下,每周召开一次会议,小结本周班级工作情况,根据学校和所属二级学院要求拟定下周工作计划。
第三条 辅导员例会要求
由学生科负责,组织每周召开辅导员会议,讲评上周各班量化考核工作,指出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强调应注意事项,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及相关要求等。
第四条 学生班会要求
由辅导员主持,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,总结并安排班级工作,针对本班上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。
第五条 学生大会的组织和召开按照学院统一部署要求进行。
第六条 学生干部大会要求
由校团委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学生干部大会,包括班团支部干部、学生分会等所有干部及学生社团负责人,总结上月工作,安排下月工作,如有重大活动,学生科可直接召开全校学生干部大会。
第七条 辅导员大会要求
由学生科组织,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,全校辅导员和班主任参加。总结本学期学生工作,表彰辅导员(班主任)中的先进典型,提出今后工作的具体要求等。
第八条 学生工作例会要求
由学生科组织,每周召开一次,学生科成员、辅导员和班主任参加,可根据工作需要,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。主要是总结上周校区学生工作,安排近期工作。
第三章 附则
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第十条 由学院学生处和校区学生科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