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洛市技工学校值班管理制度(试行)

2023年07月03日 13:54        点击:[]

第一  章总则

第一条   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夜间、周末、节假日和寒暑假值班工作,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人身财产安全,保障校区内外的信息和政令畅通,强化岗位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财经纪律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章  值班组织及工作职责

第二条   校区内值班分两大块,一块是周末、节假日、寒暑假的白天值班,一块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晚上和周末、节假日值班。

第三条   总值班领导由校长、副校长担任,采取一周一轮换,为校区值班总指挥,全面统筹协调值班工作。

第四条  白天值班

1.总值班:由校长、副校长担任,每周1人,采取一个周一轮换,由办公室统筹安排。具体职责是负责处理当班期间突发性事件、重大事件及值班人员无法协调处理的事件,负责向值班人员部署当班工作任务,负责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工作。

2.值班人员:由校区所有干部职工担任(学生科、保卫科职工除外),每次2人,采取一个周一轮换,由办公室统筹安排。具体职责是负责上级紧急文件、通知精神的上传下达工作;负责向总值班汇报请示工作;负责落实总值班的工作部署,负责当班期间一般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;负责接听值班电话;负责填写值班日志;负责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。

第五条  夜间值班

1.总值班:由学生科科长、保卫处科长担任。具体职责是与各自值班人员保持联络,抽查值班情况,接受值班人员的工作汇报与请示,并负责向上级领导反映值班情况。

2.值班人员:由1名学生科职工、1名保卫科职工、1名辅导员、2名班主任组成。学生科干部的职责是检查辅导员在岗情况、履职情况,领导和参与辅导员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,负责向学生科长汇报请示工作。保卫科干部职责是检查校警在岗情况、履职情况,与派出所保持联系,随时处理校外人员来校滋事等,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中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,负责向保卫科长汇报请示工作。辅导员的职责是具体负责学生管理,尤其是安全方面的管理,及时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各类事件,落实晚自习、晚间查宿、晨午检等工作,及时向学生科值班干部汇报学生中存在的问题,尤其是带有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

第三章  其他规定

第六条  夜间在校值班人员享受值班补贴,由学生科、保卫科按20元/天标准,分学期造册,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发放。其他人员一律不享受值班报酬。

第七条  值班期间,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不得擅自离岗;必须切实履行职责,处理好各项事务,落实好上级领导交办工作任务;必须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遇突发性事件及重大事件,及时向上级报告,不得缓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
第八条  对于因值班缺位和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,要给予纪律处分,并承担相关责任。

第九条  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,必须保证随时接听。

第四章  附则

第十条  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第十一条   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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